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9-06 点击:次
随着ETC设备的大力推广,现在公路通行费主流的缴纳方式是ETC预付费或后付费了,现场缴纳现金的方式越来越少,相应地,缴费取得的发票也变为电子普通发票为主,纸质发票为辅。因通行费发票涉及征税发票与不征税发票、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税务方面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各种因素比较复杂。现将相关问题整理分析如下:
1、通行费发票有征税和不征税两种:
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为不征税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为征税发票。不征税发票又分为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预付费不征税发票和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不征税发票两种。
(1)征税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样式:
(2)不征税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样式:
2、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单位有自营和代开两种:
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可以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可以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3、关于通行费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问题:
取得的不征税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依据,只有取得征税电子普通发票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因此,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不征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取得的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仅限于电子普通征税发票和过桥、过闸费纸质发票。
4、关于通行费发票所得税前列支问题:
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等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理论上只要是真实发生的与经营管理相关的费用发票均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列支,但通行费发票中的ETC预付费发票在缴纳时开具的全额不征税发票在开票时费用尚未发生,因此不能在所得税税前列支,需要在实际费用发生时凭通行记录才能税前列支,而同样是不征税发票,通行后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不征税发票则可以直接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5、如何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首先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其次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预付费不征税发票(全额开具预付费发票的,实际通行后不再开具发票),或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总结表